二审撤销重审 丰瑞律师竭诚尽责履行代理义务

文章来源:fradmin
发布时间:2022年1月25日

2021年6月8日,我所合伙人律师葛春荣、执业律师巴运敏代理的一起运输、贩卖毒品案件,经过陕西省高院审理,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判决,当事人及家属对律师工作给予极大肯定。

本案当事人涉嫌贩卖毒品罪,一审被陕西省咸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8年有期徒刑,同案其他被告人被判处死缓、无期徒刑等刑罚,此后当事人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案件进入二审程序后,本所受当事人家属的委托,指派葛春荣、巴运敏律师担任当事人二审程序的辩护人。

本案当事人认为一审判决认定其贩卖17克毒品的事实有误,要求律师为其进行相应的辩护。一审法院认定其贩卖17克毒品的事实所依据的主要证据是当事人本人在侦查阶段作出的供述,及其上线、下线对17克毒品的交易地点、贩卖17克毒品的交易方式等内容的供述,综合认定了该事实。

辩护人通过会见当事人了解到,其之所以供述贩卖17克毒品一事的原因是,其在侦查阶段忍受不了侦查人员的讯问,随口编了一个事实给侦查人员,其认为这个事实是编造的,不可能被查实,但是后来不知道为何该事实被法院认定了。

辩护律师立即根据案件情况制定了辩护方案、辩护策略。首先,联系办案法官,要求观看讯问同步录音录像,从录音录音中发现关于17克毒品事实的供述录音录音存在没有声音,侦查人员诱供上线要求其作出符合我方当事人供述的回答等问题。其次,辩护律师立即申请调取本案有声音的录音录音、申请当庭播放侦查人员诱供上线的同步录音录像,并且依据当事人的其他供述和本案证据,申请启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最后,在主审法官坚持本案不开庭审理的情况下,辩护律师积极联系主审法官、审判庭庭长多次沟通要求本案开庭审理,在开庭审理申请被拒绝后,辩护人与主审法官沟通,请求当面沟通案件情况,从证据的合法性,被告人供述之间存在的矛盾,一审的审理程序等多方面展开辩护,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最终采纳了律师的辩护观点,认为一审定罪量刑的部分事实不清,二审法院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定。

这是丰瑞刑事律师的基本办案历程,也是当事人因自己一时之间的口无遮拦所造成后果的修正和弥补,办案期间种种困难都无法一一言说,所幸,经过辩护为当事人争取了本案重新审判的机会。

本案能取得撤销原判的结果,是律师辩护工作的体现,也是丰瑞刑事辩护专业能力的体现。丰瑞律师也将始终坚持“忠诚法律,勤勉尽责”的理念,始终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宗旨,依法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