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与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院所合作签约揭牌仪式”顺利举办
为推进校地合作、构建高等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联合培养新型人才机制,创新法律人才培养模式,推进和拓宽高等院校与法律实务部门合作交流的深度和广度,提高合作交流的效率和质量。经我所与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协商,按照人员资源共建共享、教学科研互帮互助的原则,就共同建设法学实习实践基地和就业基地达成一致意见。
2022年4月21日下午,我所与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在六楼会议室举办了“院所合作签约揭牌仪式”,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党委书记田亚鹏,法学院教学副院长聂洪涛,法学院党委副书记薛小刚,教务办公室主任柴莉,陕西丰瑞律师事务所主任窦醒亚,副主任尚淑莉、高瑞霞,数十位律师以及西财法学院毕业生出席仪式。仪式开始,尚淑莉副主任致欢迎词。
会上,田亚鹏书记代表西财法学院对我所表示感谢。
田书记谈到:
“协同创新、合作共享是大势所趋。法学院法律人才培养、实践教学、学科科研与律师事务所有着千丝万缕的密切联系,尤其是在实践教学和人才培养方面。因此,本着校所双方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合作共赢、共同发展、服务社会的目标,经过多次沟通协商,决定通过合作模式,在师资队伍建设、在校生实习实践、毕业生就业实习、法律人才培养、学科专业建设、党的建设等多方面进行深度合作。在丰瑞所设立大学生法学实习实践基地,颁发首批客座教授和实务导师聘书。这些都标志着双方的合作迈出了实质性的一步,必将成为合作发展史上的里程碑。”
(尚淑莉、高瑞霞)
(阎蔓梓、陈佳、杜肖芳、王庆梅、张慧清、李芙蓉、孙伟、袁晨、辛智强、王胜兵、朱长江、陈静、赵皓)
仪式上,客座教授与实务导师代表合伙人张慧清律师发言。
张律师认为:
“从一个学生到一名律师,除了思维方式的转变,还有律师基本业务技能的掌握。实践技能应该伴随学生度过他们的整个工作生涯。法学的特性是以实用性为根本指向,是以服务司法实践为根本目的。法律知识终究要运用到司法实践当中。”
窦主任指出:
“法学院的教育使学生掌握了基本的法律知识,学校的教育多数是基于假设的案情适用法律的分析,对于如何探寻案件的真实情况却很少涉及,学生也养成了轻事实重法律的习惯。法律知识从文字本身理解并不深奥,理论知识可以复制,但是实践经历无法复制。院所合作是⼀个全新的办学模式,通过院所合作和实习培训基地的建设,能够很好地发挥律所优势,为学院和广大学生提供一个良好的学习和实践平台。丰瑞历经三十余年的卓越发展和品牌积淀,已成为地区规模化、综合性的大型律师事务所。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同样是我省重要的法律⼈才培养和教育基地,实现与西安财经大学法学院的合作,对我所来说将具有深远的意义。”
院所联合是学校发展的需要,更是律所发展的需要,也是律所反哺高校、推动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应尽责任。通过合作,学校和律所可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学校可以更好地发挥自身的科研优势和人才优势,而律所则能更好地发挥资源优势和市场优势,只要我们真诚合作,必定能达到相互促进、共同发展的目的。
更多内容请扫描并关注下方订阅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