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功召开案例研讨会
发布时间:2022年8月18日
8月8日,丰瑞所刑事法律专业委员会成功举办第三次刑事案例研讨会,本次研讨会由专委会副主任辛亮律师主持,专委会主任葛春荣律师及二十余名专委会成员共同参与研讨。
本次案例研讨会以陈岭律师代理的一起组织、领导传销活动案件为研讨主题。陈岭律师首先就研讨案例进行简要介绍,各参会委员就案件事实补充发问,以进一步了解案件背景及事实。随后,参会委员们还就陈岭律师总结的会议议题积极参与讨论,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和看法。
本次案例讨论的焦点在于是否构成单位犯罪?若构成单位犯罪,对自然人的刑事处罚是否会造成影响?在法律有明确规定的情况下,单位实施了犯罪行为则应该构成单位犯罪,但是有两种例外。如果单位设立时是为了实施犯罪行为或单位设立后以实施犯罪为主要活动则不满足构成单位犯罪的条件。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如果能够明确是单位犯罪,那么在双罚制的背景下,单位承担一定刑事责任后自然人的刑罚就会有相应的减轻。
本次案例研讨会的举办,进一步明确了刑事法律专业委会职能和定位,对于进一步打造律所专业化服务平台,进一步提升法律服务水准具有积极意义。